2013/10/13


        袁世凱不但簽署了等同賣國的「二十一條」,而且先後強迫國會選其為正式大總統,更解散了國會,廢除《臨時約法》,另頒新約法及把責任內閣制改為總統制。這些全是袁世凱的罪狀。他有這麼大的權力,全因孫中山讓了臨時大總統之位給袁世凱。我不同意孫氏應對袁氏禍國負上責任。

        首先,當時的形勢所迫,孫中山沒辦法不讓位給袁世凱。袁世凱的狼子野心,孫中山何嘗不知道?可是,袁世凱掌握著北洋軍閥的實權,兵力強大。反之革命軍的實力不足,根本無法跟北洋軍隊比擬。若不答應讓袁世凱擔任大總統一職,萬一令袁世凱不滿,以武力奪取大總統一職,不但造成生靈塗炭,更令革命行動失敗。革命黨人可以做的,只有將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讓給袁世凱,並把希望寄託於袁世凱,而袁世凱之後的所做所為,孫中山無法控制。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其次,孫中山讓位是為民著想。人民已經厭戰,孫中山也不願內戰延長。為了減少內戰的發生,最快捷的辦法是讓袁世凱幫助革命軍,但此舉需要讓出臨時大總統的職位。不過,這能夠令袁世凱的一支兵力強大的北洋軍隊作支援,革命的成功率定會大增,而且同時將內戰、傷亡減至最低,則是值得的。

        總括而言,我不同意孫氏應對袁氏禍國負上責任。雖然,袁世凱能夠以那麼大的權力做出賣國的事,全因孫中山讓了臨時大總統之位給他,不過,孫中山所做的決定,全是以民為先,當中亦受到當時的環境所迫。所以袁氏禍國,不應是孫氏應負上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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